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研究所(以下简称“青藏高原所”)创建于2003年,是中科院党组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需求和国际科学前沿发展趋势,在知识创新工程科技布局和组织结构调整中成立的研究所之一,是目前国内唯一专门从事青藏高原综合科学研究的国立研究机构。
青藏高原所现共有职工388人、在读研究生424人。拥有中国科学院院士4人、特聘中国科学院院士3人、特聘中国科学院外籍院士2人、国际维加奖获得者1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1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6人(含双聘1人)、“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10人。研究所现设有自然地理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构造地质学、第四纪地质学、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生态学、固体地球物理学、考古学等9个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点,在读研究生中留学生43人。研究所强化青藏高原地球系统多圈层综合观测研究,正在牵头推进第二次青藏高原综合科学考察研究国家专项、中科院“丝路环境”A类先导专项和国家基金委青藏高原地球系统基础科学研究中心项目的高质量实施,积极推进“三极环境与气候变化”国际大科学计划和碳中和示范基地等国家重大科技任务,此外还承担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各类基金等项目。研究所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科技合作,与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与国内相关院校、研究所、业务单位建立了广泛的联系和多种合作模式,也是中国青藏高原研究会、“一带一路”国际科学组织联盟(ANSO)秘书处的挂靠单位。
新组建的青藏高原地球系统与资源环境重点实验室依托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研究所建设,围绕青藏高原水资源、生态环境、战略资源、国土空间及人类活动影响等关键问题,布局高寒区大气-水体相互作用与环境安全、高寒生态变化与生态安全、大陆碰撞隆升与资源环境效应、区域地球系统模拟与预测、区域可持续发展与重大工程支撑五大研究方向,开展前瞻性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致力于成为“引领性平台型”的国际一流实验室。
根据研究所发展需要,现诚邀海外优秀青年人才依托青藏高原所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以下简称“海外优青”项目,详细申报指南可通过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88099.htm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官网查看),竭诚欢迎您的加入。
一、招聘方向
地球系统科学相关领域,包括环境变化与多圈层过程、地气作用与气候效应、湖泊与环境变化、高寒环境质量与安全、碰撞隆升及影响、新生代环境、古生态与人类适应、生态系统格局与过程、生态系统功能与全球变化、三极观测与大数据、青藏高原地球系统模式
等研究方向。
二、项目定位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三、申请条件
1.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3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3年3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2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2. 限项要求
执行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四、配套政策
依据青藏高原所人才支持政策,为入选者在团队建设、薪酬福利、科研经费配套支持、安居与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有竞争力的保障,详情可联系综合人事办咨询。
五、申请程序及截止时间
1.请拟申请人在与团队协商一致后,于2023年2月19日前填写意向申请表(附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博士学位学历证明、工作证明、获奖证明、有关成果证明、以及能证明个人能力水平的其他材料),以“海外优青+姓名”的邮件标题,将材料发送至science@itpcas.ac.cn。
2.研究所2023年2月20日组织审核拟申请人资格,通过后与研究所及团队签订三方工作意向协议书,依托青藏高原研究所申报此项目,研究所为申请人在基金委系统开通申报账号,并邮件通知申请人。
3.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方式,申请人应在2023年3月6日前登陆系统,按照申请书填报说明和撰写提纲等要求,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公正性承诺书等材料。
六、联系方式
科研教育处:甄晓林,+86-10-84097106,zhenxiaolin@itpcas.ac.cn; 钟 颖,+86-10-84249364,yingzhong@itpcas.ac.cn
综合人事办:刘晓晨 +86-10-84249462,xcliu@itpcas.ac.cn
阚宝云,+86-10-84249472,kanbaoyun@itpcas.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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