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医疗手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5-03-22 来源: 字体:[ ]
所全体职工、博士后:

    在各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我所已经完成了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工作,并顺利的拿到了医疗手册,现放在张燕处,请大家到220领取。

    从4月1日开始,大家就可以拿着医疗本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并享受基本医疗规定的相关待遇(具体规定请大家到相关媒体上浏览、下载)。

    为了方便大家就医,现针对有关事项进行说明:
    1、看病时必须由本人携带医疗手册到指定医院(包括11家星级医院、中医医院、专科医院);
    2、看病时必须向医院索取基本医疗专用的处方,收据、清单、以及药物明细;
    3、请大家保管好相应票据,以便报销时使用。研究所以后将按季度收取票据,大致定在7月、10月、1月、4月10日之前。特殊的医疗情况随时申报处理。
    4、因为基本医疗报销有一定的起付线,门急诊2000元、住院1300元,所以大家的票据要积累到一定的数额后再申请报销为宜。例如:某同志门诊费用为3000元,其中2000元不报销,另外1000元按照50%的报销比例报销,即报销500元,其余部分由个人负担(可以通过补充医疗保险来报销个人承担的大部分医疗费用,补充保险准备在4月份建立,正在和保险公司协商过程中)。
    5、从4月份开始,我所将从大家的工资中代扣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承担部分,计算方法为:工资缴纳基数*2%+3元(工资缴纳基数也就是职工个人工资的基本部分)。

    特此说明,希望大家做好日常的保健工作,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和愉快的生活。

    平时大家有何医疗问题请与我处取得联系,我处将竭诚为大家服务。

    联络人:张燕、李培祝
    电话:62849376、62849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