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青藏高原研究所现面向所内外公开招聘中层管理工作人员3人,应聘人员须符合招聘岗位的应聘条件。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岗位竞聘工作,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争择优、合同管理。
二、招聘岗位及工作职责
岗位1:科技与国际合作处处长1名
工作职责:主持全处工作;负责建立健全科研管理与国际合作相关规章制度;负责研究所科研规划及重大任务的组织、实施、管理以及评价等工作;负责国际合作规划的制定和实施;负责开展院地合作与交流;负责处内队伍建设;承担所学术委员会秘书职责;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岗位2:人事处处长1名
工作职责:主持全处工作;负责建立健全人事相关规章制度,规范干部人事管理,完善人才培养与激励机制,推动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人力资源规划、所属机构、编制及岗位聘用管理;负责人事人才工作;负责处内队伍建设;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岗位3:条件保障与平台处处长1名
工作职责:主持全处工作;负责建立健全科研条件保障与平台管理相关规章制度;负责统筹科研条件保障、平台建设和所级中心运行管理;负责统筹推进研究所改善科研条件专项工作;负责处内队伍建设;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附件1)规定的6项基本条件。
2. 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分析、组织及协调能力。
3. 具备岗位所需的能力水平和技能,现岗位履职情况良好,工作业绩比较突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较强。
4. 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适应在青藏高原地区工作。
5. 具有处长岗位任职经历,或在副处长岗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三年,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
6.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一般应当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须有北京市户口。
(二)其他条件
科技管理部门正职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并熟悉研究所的科研方向和承担项目情况。
人事部门正职须为中共党员,一般应具有四年以上管理或两年以上人事管理工作经历。
四、招聘办法及要求
1. 自发布招聘启事起,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研究所岗位聘用审核表》(附件2,提交Word版);
(2)其他可以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相关资料等。
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25日17:00。
2. 通过资格初审者将参加竞聘答辩。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材料恕不退回。竞聘人作应聘报告15分钟(PPT形式),答辩5分钟。 报告内容包括工作经历和业绩、对竞聘岗位的理解及工作设想。竞聘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实行聘用回避制度,不受理与我所在编职工具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者的应聘申请。
3. 通过竞聘答辩者按照《中国科学院研究所中层领导人员选拔聘用和管理实施办法》有关程序进行考察、公示和任命。
五、聘后管理
招聘岗位属于事业编制岗位,实行岗位合同管理;执行青藏高原所的各项薪酬福利制度。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阚老师
电 话:010-84249472
电子邮箱:hrd@itpcas.ac.cn
附件1-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6项基本条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