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中科院青藏高原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工作人员,具体招聘信息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职责
岗位一:科研管理业务主管1名
1.负责中科院和科技部项目的申报、中期、结题工作;
2.负责科研课题的全过程管理;
3.负责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及科研档案管理;
4.负责科研成果统计及奖励申报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二:科研管理业务助理1名
1.负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科研项目的申报、中期、结题工作;
2.负责外协委托科技合同及横向课题的过程管理;
3.负责学术报告、科技保密审核等相关工作;
4.协助完成部门综合日常事务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应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公民意识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具有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3.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适应在青藏高原地区工作。
4.应聘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根据岗位匹配情况可适当放宽,具有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应聘材料及招聘程序
1.应聘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②个人简历,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家庭状况等;
③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④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
⑤体现个人工作能力及业务水平的材料(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发表论文等证明材料);
请提交岗位聘用审核表签字版(word格式),并将所有材料制作成一个PDF文件。申请材料请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青藏高原研究所综合人事办公室邮箱hrd@itpcas.ac.cn,并抄送科研教育处邮箱science@itpcas.ac.cn。邮件标题设置为“姓名-毕业院校-学历-专业-岗位名称”。
2.报名截止日期为:2021年03月31日。
3.通过资格初审者将参加竞聘答辩。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材料恕不退回。参加答辩的竞聘人作应聘报告,个人PPT报告10分钟,答辩5分钟。报告内容包括个人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和业绩、对岗位的理解和认识、今后工作设想等。
4.竞聘答辩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通过竞聘答辩者按照中科院及研究所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相关程序进行公示和聘用。
四、岗位待遇
1. 经试用期考察合格后,岗位一纳入研究所事业编制管理,岗位二纳入项目聘用岗位管理。
2.单位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享受中科院及研究所规定的其他福利待遇。
五、联系方式
综合人事办公室 阚老师(具体负责解答人事招聘相关政策)
电话:010-84249472
E-mail: hrd@itpcas.ac.cn
科研教育处 汪老师、甄老师(具体负责解答业务工作事宜)
电话:010-84248491、84097106
E-mail: science@itpcas.ac.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林萃路16号3号楼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研究所,邮政编码 10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