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研究所(以下简称“青藏高原所”)成立于2003年,是中科院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需求和国际科学前沿发展趋势,在知识创新工程科技布局和组织结构调整中成立的研究所之一,实行“一所三部”的运行方式。目前,青藏高原所紧密围绕中科院“三个面向”“四个率先”新时期办院方针,深入推动“国际化、高水平、重服务”研究所建设,认真组织实施第二次青藏高原综合科学考察研究、“泛第三极环境变化与绿色丝绸之路建设”A类先导等重大专项任务。
为了进一步加强科研管理工作,为研究所科技创新提供强有力的支撑,青藏高原所决定深化管理机构改革,优化管理部门设置,明确职责定位,重新组建综合人事办公室、财务计划处、科研教育处。现面向中科院系统单位公开招聘综合人事办公室主任、财务计划处处长、科研教育处处长各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契约管理”的原则,公开招聘,择优聘任。
二、招聘岗位与职责
岗位一:综合人事办公室主任1人
岗位职责:
1.负责综合人事办公室的全面工作。负责建立健全职责范围内的各项管理制度并推进落实;负责处内队伍建设。
2.负责研究所综合行政事务,包括重要事项协调与督办、文书档案管理、安全保卫、所务公开、信息宣传、科学传播以及公共事务管理等工作。
3.负责党务、纪监审和工青妇体群团组织等工作。
4.负责人事管理、人才引进、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二:财务计划处处长1人
岗位职责:
1.负责财务计划处的全面工作。负责建立健全职责范围内的各项管理制度并推进落实;负责处内队伍建设。
2.负责财务规划、年度经费预决算和财务收支情况分析工作;负责日常财务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财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负责住房公积金、工资发放等管理工作;保证资金安全。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三:科研教育处处长1人
岗位职责:
1.负责科研教育处的全面工作。负责建立健全职责范围内的各项管理制度并推进落实;负责处内队伍建设。
2.负责科研规划、项目申请、课题管理等工作;负责实验室、TPE/TPEC计划、海外中心和野外台站管理工作;负责科研绩效统计、成果奖励、学术交流等管理工作;负责学术委员会日常工作。
3.负责研究生招生、教育、培养和管理工作;负责导师队伍建设、科教融合等工作。
4.负责推进国际合作,完成国际合作项目申请和外事日常管理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公民意识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具有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2.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对外沟通能力,有团队协作精神和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3.熟悉科研院所科研管理工作,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
4.有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或处长任职经历,或在副处长或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年。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适应在青藏高原地区工作;具有北京市户口。
(二)其他条件
1.应聘综合人事办公室主任必须是中共党员,具有综合事务管理或人事管理或党务管理工作经历。
2.应聘财务计划处处长应具有四年以上财务管理工作经历,熟悉财务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全面掌握科研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3.应聘科研教育处处长应具有科研项目管理或研究生教育管理或外事管理工作经历。
四、应聘材料及招聘程序
1.应聘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青藏高原研究所管理及支撑人员岗位申请表》;
(2)本人简历,包括学习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家庭状况等;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其他可以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相关资料等。
2.通过资格初审者将参加公开竞聘。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材料恕不退回。公开竞聘时应聘人作应聘报告15分钟,答辩5分钟。
3.通过公开竞聘答辩者将被通知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将被录用。
五、岗位待遇
1.岗位实行聘任制,纳入研究所事业编制;
2.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享受中科院及研究所规定的其他福利待遇。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林萃路16号院3号楼,中科院青藏高原研究所
邮政编码:100101
网址:http://www.itpcas.ac.cn
联系人:王老师;董老师
E-mail:hr2018@itpcas.ac.cn
电 话:010-84249463;010-84097098
传 真:010-84097079
(此次岗位招聘报名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