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与西藏自治区地震局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发布日期:2022-07-20 来源: 字体:[ ]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视察西藏时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中科院青藏高原所科技援藏工作不断深入,服务西藏自治区科研教育及保障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求,7月14日下午,我所与西藏自治区地震局在拉萨签订合作框架协议。西藏自治区地震局党组书记哈辉出席会议并讲话,我所所长陈发虎、党委书记庄绪亮、副所长安宝晟出席会议,所务委员聂晓伟、所务委员汪亚峰、拉萨部主任王君波以及相关领域科研骨干、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西藏自治区地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尼玛主持。
  双方本着“立足长远,突出重点、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聚焦国家和自治区的重大战略需求,以加强双方科研与业务应用合作、资源与条件共享、学术交流和优秀人才培养为主要合作内容,全面推动双方在西藏自治区防震减灾领域的科研合作,为西藏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理论与技术支持。
  陈发虎在讲话中简要介绍了青藏高原所基本情况,重点介绍了青藏高原所主要研究团队方向以及取得的科研成果,并期待双方在青藏高原地质构造、地震预报预警研究中加强合作。
  庄绪亮表示,双方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充分发挥自治区地震局观测站点和基础设施优势,进一步发挥中科院科研机构优势和高端人才智库作用,打通基础科研到应用转化的壁垒。
  哈辉详细介绍了西藏自治区地震局的历史沿革和业务开展情况。他指出,青藏高原所在地震研究方面优势明显,希望通过此次合作,协同创新,合力推进青藏高原地震科学研究。
  签约仪式上,安宝晟代表研究所与西藏自治区地震局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双方代表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会议现场
与会人员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