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研究所拟从2005年起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博士学位研究生。
一、申请
(一)申请人资格
凡身体健康、品德良好、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尊重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并符合下列条件的非中国籍公民,均可直接向我所或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索取《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外国留学生入学申请表》(以下简称《外国留学生申请表》,附件1),也可从我所或研究生院网站上下载《外国留学生申请表》并提出申请。对申请人年龄和学历要求如下: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须具有中国学士学位或与中国学士学位相当的学历。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须具有中国硕士学位或与中国硕士学位相当的学历。
(二)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1.《外国留学生申请表》,在申请表上须贴与护照相同的照片。
2. 报名费。
3.最高学位证书公证件 。
4.大学本科或研究生所学课程成绩单原件或公证件。
5.两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学者的书面推荐信。
6.个人简历。
7. 由担保人出具的附有银行证明(原件或公证件)的经济担保书。
8.《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外国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以上材料应用中文或英文填写后一式2份提交我所,然后由我所上报研究生院。无法提供中文或英文材料者,可附有此类文字经公证后的中文或英文译本一式2份。
在中国境外的申请者,须将报名费(美元)通过个人支票或汇票或旅行支票随本人申请表寄至我所研究生部;在中国境内的申请者,须将报名费(人民币)直接交到我所研究生部。
(三)申请报名时间
1.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名截止日期为每年3月31日。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秋季入学者,报名截止日期为每年的3月31日;申请春季入学者,报名截止日期为前一年的11月30日。
二、入学考试和录取
我所招收外国留学生的招生方式分为根据协议招收和公开招考两种。通过中国科学院院级交流协议或经中国科学院批准的所级协议申请来华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者须根据协议规定进行考核。公开招考程序如下:
(一)初试: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外国留学生需应试报考专业指定的两门业务课及英语课的考试;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外国留学生需应试报考专业指定的两门业务课及英语课的考试。母语、官方语言为英语的申请者,可免试英语。以上考试科目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时间及地点以报名时的初试通知为准。
(二)复试:初试合格者需参加由培养单位组织的复试。复试费用由考生自理。复试地点、时间、内容、方式由培养单位确定并在复试通知书中列出。
对考试合格者,经我所综合审查后,确定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批准,由研究生院直接或委托我所发放《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录取通知书》及《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以下简称JW202表)。
三、入学与报到
被录取的新生应持本人普通护照、《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录取通知书》、JW202表、《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原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办理来华学习(X或F)签证,并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持以上材料的原件到我所报到并按规定交纳学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需提前向我所请假。
新生报到后,我所将组织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学习年限与学位授予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一般为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一般为3-4年。攻读学位研究生修业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所规定的总学分,通过论文答辩,可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授予暂行条例》毕业生,可授予相应的学位。
对于学位课程考试成绩不合格、或未获得参加论文答辩资格、或未通过论文答辩、或未准予毕业者,将令其提前退学。
五、费用
(一)报名费
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人民币600元或美元70元
(二)学费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人民币30,000元/人/学年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人民币40,000元/人/学年
(三)住宿费、医疗费、保险费、伙食费、教材费等由本人自理。
(四)培养计划之外的实验、实习、专业参观等所需费用均由本人据实交付。
六、奖学金的申请
申请人可申请研究生院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具体申请办法请参见《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外国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七、联系方式:
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研究所研究生部
联系人:李培祝
电话:62849866
电子邮箱:edu@itpcas.ac.cn
通讯地址:北京2871信箱(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18号)中科院青藏高原研究所
邮政编码:100085
附件:1.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外国留学生入学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