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新生入学须知

发布日期:2007-06-12 来源: 字体:[ ]

祝贺你被录取为中科院青藏高原研究所博士研究生!请注意以下事项:

1.      凭我所的录取通知书,于93上午830——下午400来我所研究生部报到。同时交验硕士毕业证书原件、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暂时无证书的请交硕士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的复印件,加盖硕士培养学校学位委员会的学位章。

2.     请不要在规定报到日期前来所,提前到京者研究生部不负责安排住宿。

3.      不能按时报到请来函来电说明情况,在规定时间后两周内未报到也未提交书面说明的取消入学资格。

4.      新生办理完入学手续后入住学生公寓,自付住宿费(每月100元),不需所里安排住宿的学生请于7月底以前来电话说明,电话:62849396自行解决住宿的学生安全责任自负,并需于报到注册时向研究生部提交书面申请及安全责任书。

5.     毕业档案寄送地址:100085,北京海淀区双清路182871信箱,中科院青藏高原研究所,研究生部。

6.      户籍办理:

a)      外地生源的非定向生户口迁至: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一条三号,北京生源(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新生不迁户口。

b)      外地生源新生报到时交《户口迁移证》,北京生源新生交《户口卡》,户口卡和迁移证内容要清楚准确;户口卡、迁移证、身份证上姓名和出生年月日必须与网报信息一致,不一致的请在入学前到当地派出所将户口卡和迁移证按报名表更改。由此造成学籍无法在教育部注册,户口无法在北京市落户的后果自负,研究生部无权更改入学前户口等项目的内容。

c)      户口卡或户口迁移证上的身份证号必须是18位。

d)      由于入学后办理户籍时间较长(半年左右),身份证在本年度失效的及遗失的请于报到前在原所在学校或单位补办,以免耽误使用(新身份证办理至少需要6个月)。要办理结婚、买房等手续的学生请在迁户口前办理完毕。身份证遗失的请补说明,并注明身份证号。

e)      报到时交纳身份证复印件(请在身份证复印件背面注明身高、体重和血型)1吋照片2张(彩色黑白均可),请在报到前准备好,以免在报到时因人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f)      非定向生入学后需办理户籍手续,请自备35元零钱。

7.      报到时请持通知书购买半价火车票,旅费自理。

8.      请携带当月的生活费用,自备被褥等生活基本用品。

9.      应届毕业生请协助敦促母校将本人的硕士学籍档案补寄我所研究生部。

10.  党员同志请原单位将入党志愿书等材料补寄我所研究生部,组织关系转:中科院(京区)党委组织部

11.  请尽快与导师联系,确定入学后第一学期是否要上博士学位英语课,如果要上,请在71日前与我所研究生部联系,电话:64849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