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工作已经开始,为了做好申报组织工作,现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内容,为充分做好我所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工作,引导大家积极正确申请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在2012年1月发布《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2012年度项目指南》)引导申请。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并遵照《条例》、《2012年度项目指南》、相关类型的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填写申请书,《2012年度项目指南》已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请申请人及时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2xmzn/xxgd.html
2、2012年度申请书撰写采用离线和在线两种方式:
(1)采用离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人于2012年1月1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下载2012年版申请书,不得使用以前版本的申请书。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向依托单位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和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包含附件材料)。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2)采用在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科普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等。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人向依托单位索取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类型(含亚类说明和附注说明),按照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其中,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申请人按照上述要求完成在线撰写中文申请书后,还应在ISIS系统中下载《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英文申请书》进行离线撰写,该英文申请书与合作双方的协议书一并作为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材料。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电子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无需提交纸质附件材料(有关证明信和推荐信等纸质材料原件除外)。
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项目组成员、推荐者均必须亲笔签名,课题申请人须签承诺书;
2、合作单位处盖合作单位公章(凡项目组成员中有外单位人员均要盖合作单位章,无合作单位者例外);
3、确保纸质文件版本号与电子文件版本号绝对一致(注:申请书的任何改动都会使版本号发生改变,请在最后一次检查保护后再正式打印上报的申请书);
4、经费预算应符合新颁布的经费管理办法规定;
5、除特殊说明的以外,申请书中的起始年月一律填写2013年1月,终止年月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的要求一律填写201*年12月;
6、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要求:女性申请人的年龄限制推迟至未满40周岁(197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男性申请人的年龄限制维持至未满35周岁(197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三、申报材料
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一律用A4纸、双面复(打)印(左侧二钉)装订,一式2份, 杰出青年基金需要一式三份, 具体要求,请详细阅读指南.
四、申报时间
3月10日左右研究所将组织初审答辩会(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于3月15日前报送科技处,由科技处统一上传上报。
五相关电话、网址
1.基金委信息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62327474
2. 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2xmzn/index.html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2012年项目申请受理:http://www.nsfc.gov.cn/nsfc/cen/2012sqsl/index.html
4.国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网址: 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
附:限项规定(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2xmzn/xxgd.html)
请各位申请人在申报前做好限项检查工作,尤其是申请者和参加人员中副高以上的人员,根据限项规定做好限项检查,确保申请人和参与人员不超项。
限项申请规定
1.各类型项目限项申请规定
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为3项的规定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专项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委主任基金项目和科学部主任基金项目等。
3.作为负责人限获得1次资助的项目类型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4.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的限项申请规定
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在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项目研究工作的前提下,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或者承担各类型项目数量不限。
5.不受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制的项目类型
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际(地区)交流项目、国际(地区)学术会议项目、科普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青少年科技活动专项项目、委托任务及软课题研究项目、资助期限1年及以下的其他类型项目,以及项目指南中特殊说明不限项的项目等。
特殊说明:
(1)处于评审阶段(自然科学基金委做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的申请,计入本限项申请规定范围之内。
(2)申请人即使受聘于多个依托单位,通过不同依托单位申请和承担项目,其申请和承担项目数量仍然适用于本限项申请规定。
(3).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晋升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后,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计入限项范围,作为参与者正在承担的项目不计入限项范围。
(4)现行项目管理办法中,有关申请项目数量的要求与本限项申请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