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各单位组织相关科技人员和职能部门认真学习《中国科学院科研装备研制项目管理办法》,按要求做好项目的所内评选、论证等工作,统一组织本单位院级研制项目的申报工作。
三、请各单位于5月20日之前将《中国科学院科研装备研制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一式三份提交至我局科技条件处,同时用EMAIL将《实施方案》和《研究所申请研制项目汇总表》的电子版本发送至
zbc@cashq.ac.cn。
《实施方案》等有关材料及格式请登录“中科院科技条件信息平台”(
http://www.kjtj.cas.cn/)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