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研究所(以下简称“青藏高原所”)是院党组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需求和国际科学前沿发展趋势,在知识创新工程科技布局和组织结构调整中成立的研究所之一。青藏高原所紧密围绕我院“三个面向”“四个率先”新时期办院方针,率先开展“四类机构”改革,率先建设青藏高原地球系统与资源环境全国重点实验室,以“引领科学前沿、面向国家需求、服务区域发展”为宗旨,坚持“高水平、国际化、重服务”理念,艰苦创业、追求卓越,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和重大突破,推动我国青藏高原研究事业进入了国际第一方阵。
为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扩大优秀人才储备,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研究所根据需要,现开展特别研究助理(博士后)招聘工作,欢迎有志从事青藏高原研究事业的青年学者积极申报。
一、申请基本条件
1. 热爱科学事业,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2. 具有较好的科研工作基础;
3. 年龄不超过35周岁,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具有博士学位且获得博士学位时间不超过3年;
4. 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与团队合作精神;
5. 进站后须将人事关系转入研究所,并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薪酬待遇及职业发展
1. 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工作业绩与研究成果突出的,可额外给予绩效奖励;
2. 入选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和“中国科学院特别研究助理项目”等资助,在项目执行期内可适当提高工资水平;
3. 特别研究助理(博士后)合同期满后,可申请应聘研究所事业编制岗位,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可申报中科院“百人计划”青年项目。
三、招聘岗位和应聘条件 (点击查看详情)
四、申请程序
1. 申请材料
(1)申请表。申请人填写《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所特别研究助理(博士后)岗位申请书》和《中国科学院特别研究助理(博士后)人员信息汇总表》; (点击下载)
(2)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博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复印件;尚未获得博士学位的应届博士毕业生须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和学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授予博士学位证明》等证明材料;留学人员需提交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整合为一个PDF电子版文件);
(3)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代表性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其中:论文提供首页,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整合为一个PDF电子版文件)。
2. 联系方式
请将相关材料发送至需求团队/部门的联系邮箱,并抄送hrd@itpcas.ac.cn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应聘特别研究助理(博士后)+XXX(需求团队/部门)+本人姓名。
联系人:综合人事办公室 阚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10-84249472,84249462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林萃路16号院3号楼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研究所
特别研究助理招聘工作全年开展,长期有效。研究所会根据科研工作需要,定期发布相关研究领域的岗位需求,您可通过邮件随时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