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6年“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救助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10-26 来源: 字体:[ ]

今年以来,我国部分地区连续遭受台风、洪涝、干旱等严重自然灾害,给人民群众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为给受灾群众以更多关爱和帮助,支援灾区群众恢复重建,中直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中宣部、民政部和总政治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通知》(民发[2006]166号),要求在11月份组织开展一次全国性的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对此京区党委专门下发了通知,召开了动员会,并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 活动原则

活动坚持自愿和量力而行的原则。这次捐助活动以捐款为主,也可以捐赠棉被、大衣、羽绒服、棉衣裤、毛衣裤等御寒衣被。所有捐款均用于困难灾区特困灾民恢复重建住房的援助。

 

二、 时间安排

1030-11月1集中捐款日(2日寄出);

116-8日为集中捐物阶段(9日打包集中发出)。

请大家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将钱或物品交到收发室 商允房 处


三、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各党支部和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组织实施捐助活动,把送温暖、献爱心活动作为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具体措施,切实抓实抓好。尤其是党员干部要起好表率作用,带头捐助,为构建和谐社会奉献一份爱心。
2、认真做好宣传和管理登记工作。要及时通报和宣传捐助活动中的好人好事,对捐助的款、物要认真清点、统一登记。

 

联系人:商允房(62849262) 李培祝(62849866

 

 

青藏高原所党委

二〇〇六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