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中科院大学有关文件精神,青藏高原所招考工作始终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继续实行“申请-考核制”。根据青藏高原所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考工作实施细则,经教育管理部门形式审核、各研究团队学术审核、研究所统一组织的笔试考核和复试评议考核,此次拟录取博士考生36名(不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拟录取名单在青藏高原所网主页-研究生教育-招生管理-博士招生的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联系方式如下:
科研教育处:010-84097105, education@itpcas.ac.cn
纪检监察部门:010-84097101
公示期后,录取结果将报中国科学院大学招办进行审核,批准后向拟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科研教育处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