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研究所202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4-03-12 来源: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以及《中国科学院院属单位信息公开公示工作管理办法》(科发办字〔2024〕9号)规定,现发布《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度报告》。

本报告对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研究所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因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五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研究所(以下简称青藏高原所)深入贯彻《条例》和国务院、中国科学院关于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精神和要求,严格按照青藏高原所信息公开相关规章制度,有效利用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规范、充实公开内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持续推荐研究所信息公开体系建设,并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取得了系列进展。

1. 加大公众关注的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细化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按时依规公开公众关注的相关信息。

2. 持续加强传播力度。2023年,青藏高原所顺应新媒体发展形势,在研究所官方网站开通了“信息公开”专栏,设立“信息公开规定”、“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信息公开联系方式”等栏目,方便公众获取信息。同时,有序增加研究所中英文网站研究成果、国际合作、研究生教育、所地合作、党建与创新文化、科学传播等相关工作进展的发布数量,及时更新研究所概况、机构设置、人才队伍等相关信息,稳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3. 加强队伍建设。鼓励相关工作人员积极参加中国科学院相关业务局举办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工作素养和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的情况

青藏高原所主要通过研究所官网开展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度,青藏高原所官网主动公开416条政府信息。按照相关分类,具体为:综合新闻63条、科研成果及进展58条、科技人才队伍23条、国际交流合作11条、研究生教育工作24条、党群工作15条、科学传播81条;通知公告等141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青藏高原所还通过信息公告栏等方式公布研究所制发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共80件。没有通过政府公报、政务微博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

(三)本单位预决算公开的情况

青藏高原所按照财政部及中国科学院要求,制定了本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建立并定期维护本单位网站预决算公开专栏,按要求公开本单位预决算,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

三、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青藏高原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事项0件,其中“依申请公开”0件、“部分公开”0件、“非青藏高原所信息”0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其他信息”0件。

四、因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青藏高原所无此类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公民信息公开意识不断提升。青藏高原所始终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国科学院有关政策、部署和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信息公开工作,推动全所开展信息公开工作。随着公众对信息公开关注度和内容需求的不断增长,仍需进一步提高公共信息服务能力。

2024年,青藏高原所将继续按照国家及中国科学院关于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要求,重点做好以下信息公开工作:

1. 遵守工作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在中国科学院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综合运用各种信息公开的平台和渠道,继续做好本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开有关信息。

2. 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规范加强运行管理机制,加大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通过参加培训、研讨等方式,不断提升工作人员职业素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青藏高原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研究所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