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附件1),所内在读研究生可申请2016年国家奖学金,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具体申请要求如下:
一、按国家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包括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学生)均可申报国家奖学金;录取类别为计划内定向、单位委托培养的学生不参与国家奖学金评审。
二、在国科大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选。硕博连读生原则上按申请时的学籍注册培养层次参与评选。
三、评选工作开始时已毕业离校的研究生不再具备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期间内原则上不具备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四、严格遵循《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研究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附件2)。
五、我所2016年可申请名额:
博士生国家奖学金:3人;硕士生国家奖学金:1人。
六、申请截止时间:2016年9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七、需提交材料:
请申报奖学金的同学在申请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下纸制材料至818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报名材料至邮箱zhenxiaolin@itpcas.ac.cn。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并提供科研成果(发表文章)、课程成绩单、获奖证书等相关电子版和纸制证明材料(曾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再次申请参评的材料不得与之前的申请材料重复)。
填表要求: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须双面打印,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得随意涂改;2. “申请理由”应全面反映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3. “推荐意见”应简明扼要,推荐人原则上应为申请人的导师。
(二)《2016年国家奖学金申请统计表》(附件4),仅需提供电子版。
八、研究生部联系方式
联系人:甄晓林
联系电话:010-84097106
电子邮箱:zhenxiaolin@itpcas.ac.cn
研究生部
2016年9月9日
附件下载
附件1: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附件2:青藏高原所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
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4:2016年奖学金申请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