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读博士生及导师:
为了加强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的国际化培养,促进教育工作对外合作与交流,根据《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研究生国际合作培养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发际字〔2015〕3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国科学院大学开展博士研究生国际合作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国际合作培养计划”)。现将我所2016年度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方式和期限
派遣我所在读硕博连读和直博研究生到境外相关科研机构和高校(以下简称“外方”)进行学习研究,回国进行论文答辩,取得国内学位。访学期限为6—12个月。
二、申报原则和条件
坚持联合培养与科教合作紧密结合的原则,优先支持申报与中科院或国科大签署过院级或校级合作协议的境外单位。
申请人的具体要求条件为:
1.系我所在读硕博连读或直博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派出前应已转为博士研究生。
2.学习成绩优秀、身心健康;
3.已基本完成课程学习;
4.外语能力符合境外接收院校(研究机构)的要求;
5.申请时应已获得接收单位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或书面接收意向。
三、资助办法
入选者可从国科大获得如下资助:
1. 第一年访学期间生活费(资助标准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标准执行);
2. 往返国际旅费1次(由访学人员先行垫付,访学结束后按财务制度以补助的形式发放)。
四、材料报送时间和要求
请各申请人于2016年5月16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部,电子版材料请按以下名称建立二层文件夹:
第一层文件名:申请人姓名-“子项目名称”, “子项目名称”分别为综合项目(原“其他”项目),中丹项目SDC,法国农业、食品、动物健康及环境研究联合体项目Agreenium;
第二层文件名:申请人姓名,内含该申请人的材料,包括申请表及补充材料。
所有申请材料须按以下顺序排列:
1. 《国际合作培养计划初选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按照范例填写;
2. 《国际合作培养计划申请表》(附件2)(纸版、电子版),一式一份,博士论文题目一栏可不填,请双面打印。填报注意事项如下:
(1)硕博连读的申请人填写“硕转博/攻读博士时间”栏目时请在时间后注明“硕转博”。
(2)“外方高校/科研院所”、“导师与外方是否已有科研合作”栏目中的“外方”指申请人拟申请的外方单位。
(3)“在学期间发表论文”栏,请注明刊物名称、影响因子、署名单位是否有中国科学院大学;
3. 请提交下列材料,命名为“补充材料”(只需电子版,Word或PDF格式,不超过10MB):
(1)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六级水平考试成绩单或同等英语水平,如雅思、托福、GRE等证书扫描件);
(2)外方邀请信或接收意向书;
(备注:内容须包括邀请人的姓名、单位、访问目的、被邀请人的姓名、到访日期、停留时间、以及费用负担等情况。邀请信须有邀请人的手书签名。)
(3)在学期间发表文章的首页(含摘要)或录用函、专利证明书;
(4)获奖证书扫描件。
五、 联 系 人:吴老师
电子邮件:wuwei@itpcas.ac.cn
附件:
1.国际合作培养计划初选汇总表
2.博士研究生国际合作培养计划申请表
3.2016年度国际合作培养计划项目简介
4.国际合作培养计划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