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本学年中欧学分生专项奖学金有关工作,根据《关于申报2016/2017学年中欧学分生专项奖学金的通知》(教外司来[2016]516号,附件1),并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现将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申请2016/2017学年中欧学分生专项支持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1. 我所与欧方院校已签署了相关交流合作协议。
2. 欧方院校通过项目选派的学生将于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间来华学习,且学习时间不少于3个月。
二、资助标准
教育部资助标准为2500元/人·月,在获批项目及名额范围内,根据实际报到人数统一拨付。
为鼓励开展此类合作和改善奖学金生在华生活,国科大匹配经费,使欧方院校通过项目选派来访的在读博士生和硕士生的奖学金生活费分别提高至3500元/人·月和3000元/人·月(由国科大财务处发放给奖学金生本人),并为奖学金生购买综合医疗保险(保险费从第一个月奖学金生活费中扣除)。另,导师和研究所/学院需要根据奖学金生学习和科研情况再提供助研奖学金,使上述博士生和硕士生的奖学金生活费总额分别不低于5000元人民币/月和3500元人民币/月。
三、申报办法
请有意申报的研究所/学院填写《2016/2017学年中欧学分生专项奖学金申报表》(附件),并将此申报表及与欧方院校签署的交流合作协议(中文)复印件(如无中文版协议,请提供协议原件复印件及中文版翻译件),于2016年4月26日前送交至研究生部。同时,请将填写完成的申报表电子版及协议复印件(协议原件复印件及中文版翻译件)发送至wuwei@itpcas.ac.cn。
附件:1.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关于申报2016/2017学年中欧学分生专项奖学金的通知》
2.中国科学院大学2016/2017学年中欧学分生专项奖学金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