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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度中国科学院研究生科技创新与社会实践(科技创新类)资助专项的通知
2011-10-11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中国科学院研究生科技创新与社会实践资助专项初选工作的通知》(科发人教函字〔2011〕64号)精神,研究生院负责2011年度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科技创新与社会实践资助专项申报项目的初选工作,现就“科技创新”类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科技创新”类项目的资助对象为我院在学研究生(2012年毕业的研究生不能申请)。

二、申报名额

“科技创新”类的初选项目为60项。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本单位在学学生数1/300的比例推荐候选项目,在学学生不足300人的培养单位,可推荐1个候选项目。

三、申报范围和要求

申报者参考《研究生科技创新与社会实践资助专项申请指南》(见附件1,含基础科学领域、生命科学领域、资源环境科学领域和战略高技术领域),提出“科技创新”类项目申请。

鼓励从事跨学科领域、跨所、多人参加的短期创新研究工作,每个项目资助2万元。执行时间自申请者的资助项目获批准日起,一般不超过2年。

四、评选方式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初选,初选结果报院团委;院再组织专家委员会对初选项目进行评审,并最终确定资助项目。

五、材料报送

学生通过教育管理业务平台(www2.gucas.ac.cn)填报申请材料,各培养单位审核后,根据申报名额向研究生院进行推荐(网上填报说明见附件2)。申报表(附件3)及推荐名单汇总表可由系统自动生成,打印盖章后报研究生院。

纸质申报表及有关证明材料需一式2份。每位学生的申报材料单独装袋,并标明单位代码、单位名称、学生姓名、申报学科组等信息。不需另外报送电子版。

材料报送时间截至2011年10月15日。

六、推荐评审专家

请各培养单位通过教育管理业务平台(www2.gucas.ac.cn)推荐1名评审专家,并选择参加的评审组(推荐方式见附件2)。

联系 人:顾培 赵苹

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19号(甲)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邮   编:100049

电   话:(010)88256234

附件:1.研究生科技创新与社会实践资助专项申请指南

    2.科技创新项目网上申请填报说明

    3.科技创新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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