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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中国科学院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派工作的通知
2011-03-14      

研究生院于2011年3月9日收到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关于2011年度中国科学院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科发人教函字〔2011〕22号)。根据该通知和《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科发人教字〔2006〕92号)精神,现将2011年选派工作的材料报送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1年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分为5个项目,其中3个为中德联合培养项目,2个为中法联合培养项目。申请人可根据项目要求,结合自身情况限报两项。录取以项目遴选时间优先为原则,申请人最终只能入选一项。

二、请各培养单位于2011年4月4日前,根据下列要求,将经本单位审议、推荐学生的申请材料纸版及电子版(通过E-mail报送的,请注明“中欧联合培养”)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1. 《中国科学院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生计划申请表》(中文)一式1份。该申请表是申请2011年度中欧联合培养项目的任意一项都必填的材料。

《中国科学院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生计划申请表》填报注意事项:(1)硕博连读的同学填写“硕转博/攻读博士时间”栏目时请在时间后注明“硕转博”;(2)“导师与外方是否已有科研合作”栏目中的“外方”是指拟申请外方单位;(3)所附成绩单需加盖培养单位公章;(4)申请2个项目的,需提交2份纸版申请表。

2. 《2011年度中国科学院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申请汇总表》一式1份,需加盖培养单位公章。

3. 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根据各项目自身的要求,提交下列相应材料:

(1)申报马普学会项目还需报送《马普学会项目申请表》(英文)一式1份;

(2)申报弗劳恩霍夫协会项目还需报送《弗劳恩霍夫协会项目申请表》(英文)一式1份;

(3)申报中法联合培养项目还需报送《中法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申请表》(英文)一式1份。

(4)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申报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项目的申请人,请根据网站:http://www.daad.org.cn/4_1_3.htm中“DAAD-CAS Joint Scholarship Programme”栏目中的要求,还需于2011年4月29日前提交申报材料(一式3份,1份原件,2份复印件)。其中,英语或德语成绩不作为必须要求,本科和硕士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的复印件和英文翻译件须加盖现所在单位的公章(不需要公证)。

三、具体选派条件、资助方式、终选名额等相关要求见《关于2011年度中国科学院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科发人教函字〔2011〕22号)。相关材料、附件及表格可在http://www.gucas.ac.cn/教学培养/培养管理/中外联培/查阅、下载。

联系人:郭娟 张晋连

联系地址:北京玉泉路19号甲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培养办

邮政编码:100049

电   话:010-88256127 010-88256020

传   真:010-88256234

电子信箱:guojuan@gucas.ac.cn

附件:1. 关于2011年度中国科学院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科发人教函字〔2011〕22号)

2. 中国科学院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生计划申请表(中文)

3. 2011年度中国科学院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申请汇总表

4. 马普学会项目申请表(英文)

5. 弗劳恩霍夫协会项目申请表(英文)

6. 中法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申请表(英文)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

                           培养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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