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构建合理的人才队伍结构,选拔优秀人才,提升研究所的科研创新能力,我所根据知识创新工程建设的需要,拟面向所内外公开招聘优秀科研人员来我所工作:
一、岗位设置
1. 研究员3名
2. 副研究员若干名
二、应聘条件
1、研究员岗位
(1)具有较强的爱国精神和较高的科学道德,学风严谨,遵纪守法,为人正派;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和创新奉献精神,愿意为研究所的科学发展和公益事业做贡献;
(2)了解本学科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和较深厚的研究工作积累,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学术影响;
(3)任副研究员岗位满5年,近5年以第一作者在国际期刊上发表高质量水平的文章多篇,至少主持过2项重大科研项目;
(4)具有独立指导研究生和带领团队工作的能力和经历;
(5)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副研究员岗位
(1)具有较强的爱国精神和较高的科学道德,学风严谨,遵纪守法,为人正派;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和创新奉献精神,愿意为研究所的科学发展和公益事业做贡献;
(2)具有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具有较高的研究水平和学术积累;
(3)以第一作者至少在国际期刊上发表过高质量水平的文章2篇;
(4)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能利用外语独立开展国际交流;
(5)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三、应聘程序
1、在规定的时间内,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向人事处提出申请,并按要求递交应聘材料,应聘截止时间2010年6月25日;
2.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者将参加由研究所组织的公开竞聘;
3、研究所举行公开答辩会,由招聘委员会组织评审。
4、拟聘候选人经所务会讨论通过,并经所内公示后,聘任上岗。
四、应聘材料
1、本人基本情况,包括教育、工作经历及家庭状况等;
2、本人发表论文目录、论文影响因子、论文引用情况和代表性论文首页;
3、主持和参与科研项目情况;
4、专利和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其它可以体现个人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如任职资格证书、学术任职证明等)。
7、中科院青藏高原研究所岗位聘用审核表
五、岗位待遇
1、岗位实行聘用制,工资福利待遇按中科院及研究所相关规定;
2、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18号中科院青藏高原研究所
邮政编码:100085
联系部门:人事处
联系人: 王青 王利强
联系电话:010-62849866 62849370
传 真:010-62849886
E-mail:hr@itpcas.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