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综合新闻
青藏高原所党委中心组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
2017-11-04      

  112日下午,青藏高原所党委举行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深入学习和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积极学习和贯彻十九大作出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 

  青藏高原所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兼副所长董伟锋主持学习会,所长姚檀栋、学术副所长陈发虎、常务副所长范蔚茗、副所长兼纪委书记马耀明、副所长兼党委副书记赵平、副所长朱立平以及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党支部书记参加了学习会。姚檀栋、陈发虎、董伟锋分别做重点发言,所有参会人员都畅谈了学习十九大精神的心得体会。 

  姚檀栋谈到,十九大报告作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重大政治判断,要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科技创新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国际国内两个大局的深刻变化出发,站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战略和全局高度,积极应对“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形成了一个层次分明、逻辑严密、有机统一的新的思想理论体系,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强大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他讲到,对待同一件事情,不同心态,或有不同的解读,但关键是要把事情做好的动机是纯的;“一带一路”写进党章,是长期、传统的倡议,“一带一路”是畅通的,这对于研究所的发展又是一个伟大的机遇;“不求为我所有,但求为我所用”,要充分借鉴青藏卓越中心的成功经验,引进和留住国际、国内、科研院所、高校等高端人才,把创新研究院做好,再进一步发扬光大。 

  陈发虎谈到,通过学习十九大报告,对中国所处的伟大时代深感自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使“四个自信”成为一种内涵丰富、内容精深的系统化理论。在结合工作谈体会时,他说,研究所在姚檀栋所长的领导下抓住了每个发展阶段的契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对青藏科考提出的目标和要求,大家还应该清醒的认识到研究所正处在一个全面发展的关键时期,第一,通过科研服务“一带一路”,为国家摸清家底提供科技支撑;第二,通过开展第二次青藏科考,推进全球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第三,第三极到泛第三极得到国家重视,必将产出一批重大成果,培养一批创新人才,形成创新体制转型的范例。他还强调,只有把十九大精神融入到自己的事业里,才能更好地理解和指导工作,才能凝聚力量,才能实现引领,使科学走出去。 

  董伟锋谈到,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全国人民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十九大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党章,体现了全党同志的共同意志,我们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进一步统一思想和行动,把这一思想贯彻到我们各项工作中去。十九大为科技创新指明了方面,明确了任务,提出了要求,为我们组织重大科技任务、推动改革创新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青藏所作为国立科研机构,必须在实践中认真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在“三个面向”方面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我们要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发挥好基层党组织作用,加强人才和干部队伍建设,为科技创新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中心组学习会上,董伟锋还传达了院党组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具体要求和工作部署,强调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所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党委委员、所长助理安宝晟传达了十九大相关决议的主要精神,并对近期院党组、直属机关党委和京区事业单位党委围绕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下发的文件进行了解读,与会人员开展了集体学习。 

 

  北京分院协作一片党建组织员李志毅进行了点评,他对青藏高原所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纪委委员集中学习十九大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畅谈学习的心得体会所取得的效果表示充分肯定,这是“信念引领科研、党建促进创新”的最好例证,将在协作片范围内积极进行宣传和推广。他要求研究所党委按照中央和院党组的部署,认真抓好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要在学懂上下功夫,要在弄通上下功夫,要在做实上下功夫。他同时祝愿青藏高原所在姚檀栋所长奠定的坚实基础上,通过持续奋斗,努力实现新的跨越发展。 

学习会现场 

 
版权所有: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研究所 Copyright © 2003-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林萃路16号院3号楼 邮政编码:100101
京ICP备05002818-1号 京公网安备1104025000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