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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士制度之我见
2006-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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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潘家铮 

   

   世界上发达的国家乃至不少发展中国家,都实行院士制,并在推动国家科技发展、加强国际学术交流中起到良好作用。有人说,外国可以实行院士制,中国不行,因为“歪嘴和尚”会把好的经念坏,外国的好制度搬到中国来就变质了。如果是这样性质的问题,那应该把和尚的嘴医好,而不应把经丢掉

 

    在今年6月初召开的两院院士大会上,中央领导同志几乎全体出席了开幕式,胡锦涛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陈至立国务委员作了长篇报告,充分体现了中央对两院工作的重视与期许。然而社会上也有一些对院士制度质疑的声音,甚至认为中国的院士制度简直是万恶之源,必须废除。笔者在1980年被谬选为中科院院士(学部委员),1994年又被遴选为中国工程院首批院士,参与了多次两院院士增选和咨询工作,还担任过两届中国工程院副院长和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主任的职务,因此经常有同志询问我对当前院士制度的看法,我都没有回答。现在经过考虑,愿把我个人的认识写在下面,借《科技日报》求正于各界人士。

 

  院士制度应予肯定

 

  从国际经验上看,世界上发达的国家乃至不少发展中国家,都实行院士制,并在推动国家科技发展、加强国际学术交流中起到良好作用,为什么中国就不能实行呢?有人说,外国可以实行院士制,中国不行,因为“歪嘴和尚”会把好的经念坏,外国的好制度搬到中国来就变质了。如果是这样性质的问题,那应该把和尚的嘴医好,而不应把经丢掉。否则,改革开放以来实施的许多制度:市场经济、股份制企业、招标投标制……都是外来的经,在实施中都出现过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远远比“院士制‘严重得多,是不是都应该废止呢?这不是十分明显的道理吗?

 

  中国实行院士制,究竟有没有起到作用,这个问题在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中有明确的回答。他说:“长期以来,两院院士作为全国科技大军的领军人物,崇尚科学,敬业奉献,为我国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从1956年我国制定《十二年科学技术发展远景规划》到在条件异常艰苦的岁月里成功研制‘两弹一星’,从制定和实施对我国科技发展起到重大作用的863973计划到神舟五号、神舟六号载人航天飞船遨游太空,从我国取得杂交水稻、陆相成油理论和应用、高性能计算机等领域的重大成果到三峡工程、南水北调、西电东送、西气东输、青藏铁路、高速轨道交通等重大决策,两院院士都付出了大量心血和辛劳。前不久过世的王选院士就是我国院士的杰出代表,他献身科学、敢为人先、提携后学、甘为人梯,为我国广大知识分子树立了光辉的榜样。两院院士真正是祖国和人民的骄傲!”他又说:“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的院士制度,有利于凝聚我国科技界的精英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出主意、攻难关,有利于组织创新团队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有利于激励广大科技术工作者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贡献智慧才干。”我无意引用领导人的讲话来压制不同意见,但是,我认为,作为党和国家的领导人,对中国特色院士制度的评价,决不是随便讲的,而是经过调查研究、深思熟虑后作出的,这是符合实际的评价,这是中央的评价,也反映了人民的评价。

 

  我们如能客观地分析事实,两院院士们利用跨学科、跨部门、高水平的优势,在国家科技事业发展中的领军作用,对国家重大问题的咨询建议作用,培养、吸引、凝聚人才的作用和加强国际交流引进新思路的作用,都是不容否认和不能替代的。我希望几位看到当前院士制中的某些负面影响而彻底否定院士制的同志们能从更全面的角度来思考问题。

 

  关于“终身荣誉”和“最高学术称号”问题

 

  对院士制争议较大的就是所谓“终身荣誉”与“最高学术称号”的提法。要讨论这个问题首先要弄清“院士”究竟是什么性质?其实国家和两院章程中说得很淸楚,这是一种学术性荣誉称号,是对院士所取得的成就的一种肯定。院士不是一级行政级別,也不是在博士以上的一种学术等级,更不是职务和待遇。就像“战斗英雄”、“劳动模范”、“功勋演员”一样,只是一个荣誉称号而巳。

 

  如果认识到院士只是个称号,那么也不会对“终身制”有什么反感。我们总不会要求对“战斗英雄”来个任期制,过两年你就不是英雄了,或者来个淘汰制,把已得到英雄称号的人淘汰,让位给新的英雄吧。至于“最高”的提法,我的理解,这是根据院士所取得的成就按照当选时的水准衡量的,也就是王选院士说的,是“过去式”,不是“现在式”,更不代表“将来式”。当然,依靠院士自己的努力,也可以使“最高”多维持一段时间,但终究要让位给年轻一代。科学技术不断发展进步,如果没有一个动态概念,根本不存在绝对的“最高”。如果詹天佑先生被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并活到今天,大概不会有人反对吧,但他对现代铁路科技知识的理解掌握,可能不及今天在校的大学生。就是这么个道理。

 

  不要把一切罪责都归咎于院士制

 

  有些同志由于看到目前院士制引起一些负面作用,就把许多问题都归咎于它,这是不够客观的。例如在一些文章中,说到一个人当选为院士后,就变成社会活动家,没有时间做科研,再也没有高水平研究成果。还说现在中国科技创新呈现负增长,科技大奖连年空缺,发明专利数量只相当于美国的1/10等等……并追问:这说明了什么?言外之意,这全是由于实行了院士制。

 

  确实有些院士的社会活动较多,影响研究工作,他们也以此为苦,但两院有大量材料证明,绝大多数院士都在科技一线上奋力拼搏,做出卓越贡献,取得出色成果,怎么能不顾这些事实,以偏概全,凭想象就下结论呢?

 

  实际情况,不仅较年轻的院士都在领队向科技难关冲锋陷阵,许多耄耋之年的资深院士仍在忘命工作,有的就倒在工作岗位上。与笔者在同一学部的张光斗院士,不仅对国家发展方向和重点工程提出重要建议,九十高龄还在酷暑下亲临三峡工地,在上百米高的脚手架上爬上爬下,严格把关。钱正英院士也年逾八旬,几年来跑遍中国全境特别是边远省区,对水利建设的大局和深层次问题进行呕心沥血的研究,完成多项战略性的咨询仼务。他们是为了名还是利?面对他们,我觉得少数人的指责,甚至把两院诋毁为“养老院”,不仅背离事实,也有些“残酷”。

 

  至于科技大奖空缺,更没有拿到诺贝o奖,难道是实行院士制的后果?为什么不查一查获得了科技大奖的又是谁呢?不都是院士吗?难道能使人相信,不从一些根本问题上进行反思和改造,只要取消院士制,科技大奖就会不出现空白?诺贝尔奖就能到手?专利就会源源涌现?现在每两年只增选百来名院士,被提名的人数也不到1000人,就算这千把人都为了想跻身院士而“施出浑身解数”,这就导致了全国科技水平的下降?我想这些问题是不难回答的吧。

 

  当前中国院士制中存在的问题

 

  任何一项制度不会是完美无缺的,有待不断改进和完善。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就指出:院士制度在我国才实行几十年,需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完善,使之更好地发挥作用。说明中央对完善院士制的殷切期望与要求。

 

  怎么才能做到这一点呢?我认为,认真研究社会各界对院士制的质疑,从中找出问题症结所在,是极其重要的一步。社会上的主要意见是什么呢?可归纳为以下几条:

 

  1.对院士吹捧炒作,提高待遇,给予各种优惠。

 

  2.院士成为广大科技人员求名逐利、跻身上进的目标和道路。

 

  3.单位、地方千方百计要为自己评出院士或聘得院士,搞“院士工程”,进行各种公关活动。

 

  4.院士增选劳民伤财,出现各种腐败现象。

 

  5.院士忙于考察、颁奖、咨询、开会等社会活动,无时间做研究工作。

 

  6.院士利用地位寻租谋利。……

 

  这些问题确实存在,或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且起有负面作用。问题的表现虽是各式各样,但稍加分析便可知道,根本问题在于社会上和许多人的心目中已经偏离院士仅仅是一个学术荣誉称号这一基本定义,而把院士“异化”成为一种有利可图的“贵族身份”了,都想从这里为自己谋些好处。我们一定要采取有力措施,扭转这种风气,使大家以平常心看待院士,让院士称号回归为学术身份,则许多问题都可迎刃而解。这是根本上解决问题之道。这要全社会进行努力,并希望政府也采取相应措施。

 

  ■相关链接

 

  中国院士制度在新中国o发展

 

  一九五三年,中国科学院访苏代表团回国后即酝酿学习苏联经验,建立学部制以加强学术领导和管理,并拟待条件成熟时选举院士(当时称为学部委员)。一九五四年中科院开始筹备建立物理学数学化学、生物学地学、技术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四个学部,向全国自然科学家发信,请他们推荐学部委员人选。

 

  一九八四年十二月,中央书记处会议讨论决定,拟在中国建立院士制度,将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改为院士。中国科学院学部主席团执行主席严济慈、吴仲华、卢嘉锡、武衡、钱学森,于一九八五年一月写信给中央领导同志表示拥护并提出一些建议。

 

  一九九三年十月,国务院第十一次常务会议决定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改称中国科学院院士,同时决定成立中国工程院。一九九四年六月,中科院第七次院士大会选举产生了首批九十六名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工程院正式成立。

 

  潘家铮院士的建议

 

   1.停止炒作院士

 

  现在社会上吹捧崇拜院士,固然有尊重知识和人才的因素,更多的恐是另有目的。为煞住这股风,我呼吁媒体和社会舆论停止炒作院士,不要重复地编写出版宣传院士个人的文章书籍。院士做出贡献当然可以宣传,但必须实事求是,不应拔高,把功劳归于一人,宣传的重点始终应放在群体、团队和年轻一代上。

 

  院士只是个称号,不是一种职称或等级,建议在介绍高等学校、研究院所、企业、省市区……的所有资料中一概删去“有院士若干”的提法。所有拉来的“兼职院士”更不能算做正式职工。部门、企业、地区的真正科技水平反映在实绩上,不以有无院士、院士多少论英雄。

 

  同样,在各种答辩、鉴定、评审会议中,参与人员中不论出现院士头衔,只填写教授、研究员或工程师等国家法定职称。同时,建议有关部门作出规定:在上述各种会议中,应该将参与专家的专业学科以及对讨论问题的熟悉程度如实填报清楚,如主持者或有不少专家的专业对所讨论的问题并不精通甚至不熟悉,不论有多少院士出席,其结论应不被接受。

 

  在正常的科研基金项目申请、审批以及科研经费分配中,取消一切对院士另眼看待的各种规定。院士进行重大科研咨论询活动,应该或由院士们自己提出,经一定程序审批确定;或由两院组织,有计划开展;或接受国家及各级政府的委托进行;经费独立,这才能满足胡锦涛总书记对院士们的要求。

 

  2.院士正常退休

 

  院士的称号是终身的,但其工作职务不是终身的,一样要实行退休制。

 

  在两院内,已实行资深院士制度,资深院士不再提名新院士,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担任主席团成员、院领导和学部主任等职务上还有更严要求),这实际上已是实行退休制。

 

  在院士所在单位,院士到一定年龄,应从行政、技术领导岗位上退下来,由年轻人接替。院士可以担仼一些学术性、不占编制的职务,如学术委员、技术委员、顾问、咨询等。以利他们继续发挥学术领军作用。很多院士成为资深院士或从领导职务上退下来后,在学术上反而能比过去发挥更大的作用。

 

  3.规范院士的待遇

 

  国家目前发给院士200/月的院士津贴,为数过微,宜予调整。调整以后各单位不应再重复发院士津贴。

 

  对院士的医疗、交通、住房等给予适当照顾是能为群众理解的,但应合理,不要与“副省级”挂钩,更不应大肆宣扬,国家最好有个合适的规定,一体遵行。

 

  院士的薪酬应取决于其实质性的工作和贡献。应该把院士薪酬与院士承担科研项目的经费区分开来,后者处于严格管理之下,不成为变相收入。

 

  反对院士挂名兼职领取报酬甚至高报酬,出现这种情况,即使不是“贪污受贿”,也不符合院士道德行为规范,应禁止和批评。

 

  4.严把院士的增选关

 

  (1)规定院士总数。根据国情,对两院院士总数(不计资深院士)有个规定,例如各不超过七或八百人。达到总数后,只递补自然减员和进入资深行列的院士数。目前中国院士年龄偏高,这样做,既能控制总数,也仍能使优秀的年轻人才进入院士行列。

 

  (2)削减各渠道提名院士的人数,强调推荐者和推荐单位负有的责任。

 

  (3)延长和扩大提名书公示的时间和范围,广泛听取意见。

 

  (4)建议两o规定:被提名人或其单位为增选进行活动者,不论何种性质(向院士赠送著作、论文、纪念品、礼品、现金、组织院士参观、考察、鉴定、座谈、以各种名义致送酬金……),院士有义务和责任报吿两院,并一律曝光,供评审中参考。

 

  应该认识到,地方、单位或企业培养拔尖的年轻科技人员,为他们提供条件,鼓励他们向成为院士的目标进军,并不是坏事,更不违法,但不能搞什么“院士工程”,更不应进行公关活动,应该引导他们脚踏实地向科技高峰进军,取得“院士”称号只能是“实至名归”、“水到渠成”的结果。

 

  5.加强院士的科学道德建设

 

  两院对院士的科学道德建设问题都十分重视,制订有各种行为规范,总的讲,情况是好的,但确实也有个別院士自律不严,引起人们的诟议。国家和人民既然对院士给予如此高的荣誉,院士们自应以高的标准要求自己。有些事,发生在一般科技人员身上,也许属于细节或缺点,出在院士身上却可能是败坏院士声誉的大问题。

 

  工程院徐匡廸院长曾对院士行为提出过“五个不希望”,收到一定效果。时至今日,我认为某些“不希望”应可“升格”了,建议两院对院士不宜、不应、不得做的事有更明确的规定,并通告社会共知。例如:院士不宜指导过多的学生,不宜兼过多的职务,不应参加非自己专业的咨询考察活动,不得在自己未参与的论文、成果上签名,不得在研究课题上挂虚名、兼虚职,更不得由此取得报酬……当然更严禁院士利用其称号“寻租”。实际上很多院士有上述行为是被动的,他们很希望兩院能有明确规定,可以让自己有理由和根据拒绝来自外界的“盛意”!

 

  对查明有违规行为的院士,两院和有关部门、地方不能护短,应坚决曝光和处理,直至除名,这样才能真正维护院士的尊严和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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