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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环境变化与地表过程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指南(2018年9月)
2018-10-13      

  一、前言

  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环境变化与地表过程重点实验室以青藏高原环境变化及其对全球变化的影响、响应与适应研究为核心,阐明青藏高原环境变化规律与机制,揭示青藏高原地表过程变化及其对东亚及周边其它地区的影响,评估青藏高原对季风系统、全球变暖和人类活动的响应,预测青藏高原未来环境与地表过程变化,为适应和改善青藏高原及东亚地区人类生存环境服务。

  为了配合第二次青藏高原综合科学考察,并加强学术交流与合作,实验室欢迎从事青藏高原环境变化与地表过程研究的科研人员申请本实验室开放基金。本年度开放研究课题自2018年9月30日起接受申请,截止日期为2018年10月30日。依照“公平竞争、择优支持”的原则,申请书经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评审后,确定资助与否。对于参加或协助第二次青藏科考的申请,予以优先支持。

  二、开放基金资助范围

  1. 青藏高原现代环境变化与地表过程

  研究内容包括青藏高原现代环境与地表过程变化在不同区域的基本特征、表现形式及其对全球变化的反馈研究;青藏高原表层系统各圈层的变化过程及其相互作用机制研究;青藏高原现代地表过程变化与环境变化的相互影响、响应方式与机制研究。

  2. 青藏高原过去环境变化

  研究内容包括代用指标与环境要素定量关系的研究;利用冰芯、湖芯、树轮等重建青藏高原不同时间尺度的环境变化序列及重大环境事件;青藏高原环境变化规律与机制研究;青藏高原与全球环境变化的关系与耦合过程研究。

  3. 青藏高原环境与人类活动

  研究内容包括人类活动对青藏高原环境变化的影响研究;青藏高原环境变化对青藏高原及周边人类生存环境的影响研究。

  4. 第三极环境与地球系统可持续性

  主要内容包括青藏高原环境与更大空间尺度的第三极环境相互作用;第三极环境与地球系统可持续性的关系;第三极环境对全球变化的影响与响应。

  近期重点和择优支持的课题范围:

  1. 以冰川、湖泊及生态系统的相互作用研究为基础,开展气候变化与人类活动对青藏高原环境影响的研究;

  2. 青藏高原地表过程和环境变化机制的研究;

  3. 开展青藏高原区域水热碳循环模型发展、气候模拟以及卫星遥感研究。

  三、开放基金申请办法

  1. 申请对象应为在国内外大学和研究机构工作的非本单位科研人员。重点资助具有博士学位和中级以上职称的研究人员,优先考虑边远地区的申请者。申请人必须与一位本室固定研究人员合作(人员名单见本实验室网页http://www.tel.itpcas.cas.cn/)。

  2. 申请者根据开放课题基金申请指南,自行选择课题研究内容填写申请书(一式四份),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2018年10月30日前寄回本实验室并同时提交电子版申请书。

  3. 已负责一项本实验室在研开放基金的所外人员和我室合作人员,在此项目结束之前不可再次申请本实验室开放基金。

  4. 开放基金申请书将提交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于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结束后公布并通知申请者。获得资助的申请者自动成为本室访问学者。

  5. 开放基金执行期限一般以2年为期(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0日),每项基金资助金额为7-10万元,须按计划和规定使用批准的课题经费:

  A. 报销访问学者在本室工作的差旅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及差旅补助费等);

  B. 支付在本室的样品分析测试费;

  C. 报销课题论文发表版面费等。

  6. 开放课题需每年向实验室提交年度总结报告,工作结束时需提交结题报告。开放基金获得人员应参加实验室学术年会。因故无法参加者必须按时提交进展报告,否则不予拨发下一年度开放基金经费,并且不予资助再次申请的本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结束时应提交总结报告,否则不予资助再次申请的本实验室开放基金,并且取消本室合作人员申请资格一年。

  7. 研究课题如无法按期完成或要求更改计划,须提前提出书面报告申请,由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

  四、成果管理

  1. 提交材料:每年申请人需向实验室提交基金资助发表的学术论文电子版及复印件、基金年度工作进展报告或课题总结报告,由实验室存档。

  2. 科研成果:由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报告、专利、产品等)归实验室与申请者所在单位共享,并共同署名。中文单位署名“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环境变化与地表过程重点实验室,北京 100101”;英文单位署名“Key Laboratory of Tibetan Environment Changes and Land Surface Processes,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Beijing 100101, China”。

  3. 标注形式:资助课题发表论文时,均需注明“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环境变化与地表过程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项目资助”或“The project was supported by Open Research Fund of Key Laboratory of Tibetan Environmental Changes and Land Surface Processes,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本申请指南的解释权与修改权属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环境变化与地表过程重点实验室。欢迎国内外从事青藏高原环境变化与地表过程研究的科学工作者来室工作!

  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

  地 址:北京朝阳区林萃路16号院3号楼,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环境变化与地表过程重点实验室

  邮 编:100101

  电 话:010-84097112

  传 真:010-84097079

  邮 箱:tel@itpcas.ac.cn 网 址:http://www.tel.itpcas.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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