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 期 |
内容 |
第一 学期 |
1、入所报到注册(每年2次,3月和9月); 2、自行办理北京市农行卡(用于发放助学金),将农行卡和身份证复印件及户籍卡原件交齐所里集中办理; 3、第一周内参加所内新生教育; 4、告知研究生部是否参加当年的博士学位课程学习(入学第一周); 5、选修学位课(英语和政治,原则上应在第一学年内完成),网上报名(9月上旬); 6、听专业课、讲座; 7、初步选题(确定培养计划、研究方向)。 |
第二 学期 |
1、确定论文题目; 2、阅读文献; 3、听专业课、讲座; 4、开始参加科研项目、实验和野外科考。 |
第三、 四学期 |
1、收集论文资料、开展相关科研工作、实验或野外考察; 2、写出开题报告、完成开题评审(4月份); 3、参加科研和野外考察等工作; 4、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文章。 |
第五 学期 |
1、 查阅文献、参加科研、实验、野外等工作; 2、参加中期考核(12月初); 3、提交论文初稿; 4、集中精力完成学位论文; 5、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文章。 |
第六 学期 |
1、 修改论文,导师批阅; 2、 论文送审; 3、 论文答辩(5月份); 4、 学位申请(6月初截止); 5、 双向选择,毕业派谴; 注:延期毕业的学生需提交延期申请(4月份),延期毕业答辩(在每年的12月份和5月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