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综合行政事务、党群、人事和纪检监察等工作。
一、业务描述:
1. 综合:做好综合协调和重要工作督办;负责所长行政事务安排;承担所行政和工作会组织及所务公开、所情编纂工作;负责公文收发、登记、传阅、督办及归档等工作,以及综合性公文起草、报送和回复;负责所公章、介绍信、证明信管理;负责新闻宣传、中英文网页、研究所微信的管理;负责政务信息和舆情信息报送、媒体联络和科普工作;负责档案的整理、入库和管理;协调所属各部门工作;无部门管理的其它事务;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 党群:承担党委领导下的组织、宣传、统战、精神文明与创新文化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等工作;协调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协会等群众组织工作;负责工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职代会相关工作;在所纪委的领导下负责党内监督、执纪、问责和日常工作,以及监察和内部控制等工作;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 人事:负责人才规划制定、人事制度完善、机构与编制管理;负责人员招聘、岗位聘用、绩效考核;负责人才引进、人才项目申报和干部选拔;负责薪酬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干部医疗管理;负责职工继续教育与培训、公派留学管理;负责人事调配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负责人事基础数据维护、人事信息统计与宣传等工作;负责博士后管理;负责人才派遣和项目聘用人员管理;负责户籍管理;负责住房改革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管理;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下设岗位及各岗位职责: